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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使用2007年预算科目的通知
尊敬的纳税人:
按照国家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,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新的预算科目编码,旧的预算科目编码于2006年12月31日以后停止使用。即您目前填写的税收通用缴款书(一式四联)中预算科目编码一栏于07年1月1日起一律适用新的编码,对未按规定填写的缴款书,国库经收处将拒收。谢谢您配合我们的工作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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